韶关:五部门联合开展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执法检查
8月20-24日,韶关市气象局联合住建局、教育局、安监局和旅游局等五部门组成两个检查组,对被抽查的4个县(市、区)共8家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受检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度、是否设置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及保障正常运行、是否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与知识培训、是否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定期巡查及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是否委托有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对本单位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检测、是否对灾害性天气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灾情、是否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档案等。
通过此次检查,落实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有利于实现基层气象灾害防御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因气象因素直接造成或者诱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气象灾害治理水平,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民生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