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韶关市气象局在预警中心召开《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新闻发布会。韶关市电视台、韶关日报社、韶关家园网等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韶关市气象局副局长曾运东对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的《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就媒体记者们的提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曾运东强调,广东是经济发展大省,又是灾害影响重省,气象灾害种类多、频率高,危害重,平均每年因气象灾害死亡115人。韶关位于粤北地区,常受台风、暴雨、雷电等气象灾害影响,诱发城乡积涝、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的需要;是贯彻执行《中国气象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合作备忘录》的具体要求;是细化《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迫切需求;是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途径;是着力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面临突出问题的需要。希望媒体记者们对《办法》给予充分关注,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广泛宣传,使全社会特别是重点单位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同时引导社会公众合力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