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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决算公开

时间:2017-07-14 09:09:1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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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能是: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市级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市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事业编制12人,截止到2016
年底共有在册职工9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韶关市委、市政府和韶关市气象局的工作部署,通过各种渠道准确、及时、科学、高效做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并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各种发布渠道。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1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49万元。
三、支出决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16.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4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决算76.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5.6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04万元,公用支出7.1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28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4.34%。其中:决策预警短信发布费用28.5万元,用于支付移动公司预警信息短信费;突发事件预警发布中心维持经费11.5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没有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本部门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监管项目进度,按资金支出进度承诺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4.财政拨款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韶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