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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决算公开

时间:2017-07-14 09:09:1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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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能是:参与本行政区域防灾减灾管理和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检测单位的资质审查,防雷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防雷技术规范的编制、防雷技术推广;参与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调查、鉴定及灾情统计上报;防雷减灾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值班、资料分析、灾情预报和发布预警信息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事业编制9人,在册7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争取把气象防雷减灾工作、极端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地方政府职责和绩效考核或应急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中。发挥气象部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作用,优质服务三防部门。强化对极端气象灾害(雷电)安全生产的考核、检查、督办、问责等职能。加强重大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和危险场所的防雷检测和安全检查等工作。根据气候条件,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其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7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86万元。
三、支出决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7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6.86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58.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6.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8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18.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48%,具体项目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维持经费”项目18.05万元,用于购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药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没有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本单位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监管项目进度,按资金支出进度承诺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4.财政拨款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韶关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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