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 市气象局2014年直通式为农服务合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和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的农办农〔2014〕12号文件精神,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服务,2014年4月25日韶关气象局和韶关农业局相关领导及技术人员进行磋商,形成2014年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为农服务合作方案。
一、服务对象和范围
服务对象和主体:采取的服务方式尽量多样化,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及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重点,服务主体以县为单位,市农业局和气象局共同出指导产品,县农业和气象局共同修正并发布。
主要服务范围为6个方面:动物疫情防疫,水稻生产技术指导,蔬菜农产品行情,农业机械服务信息,果树(花生、黄烟)等经济作物适用技术研究及指导,农业复产救灾信息。
市级单位选取武江、浈江两区较大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直通式气象服务,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农业作物特点,参考服务范围中的前5个方面,每种类型各自选取一定数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直通式服务。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1. 农业气象情报
每周由农业局和气象局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一次会商,根据农事需要确定下一期农业气象情报,内容包括:上一周气象条件、作物生长概述、未来一周天气趋势预测(温、光、水和灾害性天气)、农业生产建议及指导等内容。各县根据本地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制作服务产品,由市县气象局和农业局通过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网站等手段联合发布。
2. 农业气象灾害提醒消息
预计可能出现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的灾害性天气,由市县气象局和农业局通过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网站等手段联合发布农业气象灾害提醒消息,包括:
(1)持续时间长的农业气象灾害:低温阴雨、寒露风、干旱、霜(冰)冻、高温、台风、连续性强降水、寒潮和强冷空气等。
(2)突发性短时强对流天气:雷暴、大风、冰雹、暴雨等。
(3)其他易滋生病虫害、动物疫情等对农业生产造成高影响的不利气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