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14年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
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认真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社会管理职责,强化气象、防雷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落实防雷工程和建(构)筑主体“三同时”规定,有效防御气象灾害,遏止雷击事故的发生,按照省的部署,市气象局会同市安监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全省防雷减灾工作检查组,对全市易燃易爆场所和重点工程项目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及定期检测等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省检查组进行了复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工作情况
这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6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县(市、区)开展了202个建设工程项目自查;第二阶段为7月24日至30日,市组成检查组对县(市、区)进行联合检查,通过查看记录、现场询问、查看制度上墙情况和常态化监督管理情况等方式,共对16个单位或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第三阶段为10月13日由广东省安监局副局长王海军率领省安全监督局、省气象局、省经信局组成的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复查,对3个单位或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此次检查工作规模大,宣传面广,组织有序,工作扎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各地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灾害应急响应机制较为完善,较好地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现代通信技术,发挥农村气象服务站的作用,结合山区实际全力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市检查组现场检查的16个建设工程中13个项目落实“三同时”情况较好,其余3个项目落实情况较差,目前正抓紧整改落实。
市检查组实地检查了16个工程项目落实防雷行政许可的情况,检查发现有3个项目落实不够到位。各县(市、区)自查的202个建设工程项目中,194个项目落实较好,8个项目正在整改落实。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易燃易爆和危化场所、大型项目执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较为到位,各地大多能按要求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各县(市、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工程项目都能较好地落实分段检测工作,但部分工程项目没有及时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或手续滞后,导致跟踪检测未按要求予以落实,存在一定的工程质量隐患。
市检查组现场检查的建筑工程项目防雷资质落实情况较好,都能在资质管理的范围内依法从业,现场监管和记录较为规范。
通过检查,我市重点工程、大型企业、机关单位、易燃易爆和危化场所都能建立较为完善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了相应的机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防雷安全人员。在建工程较好地落实气象预警信息的接收工作,根据预警信息合理地处理、安排工地施工活动,落实相应防御措施。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厂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大部分都能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在易燃易爆场所和新建建筑物防雷设施方面落实规定的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普遍较薄弱。
(一)存在少量没有完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便先行开工的现象。我市近年来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一些大的建设项目采取报建和建设走快速通道的做法,忽略了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致使一些项目没有遵循安全生产“三同时”,即防雷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少量建筑工程项目存在“先上车后补票”情况,造成行政许可与按资质等级实施防雷工程落实不到位,防雷隐蔽工程检测不到位,防雷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如。。。项目、。。。建设项目等,均存在上述问题。
(二)年度安全检测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没有落实年度安全检测制度,主要有:原单位住宅楼进行房改后,房屋权属变更,防雷装置维护与年检无人管理,安全检测工作无法进行;新建住宅小区防雷装置维护与检测工作未纳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无法落实年度检测工作;部分单幢的商品房由于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存在防雷安全设施无人管理的盲区。
(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能建立较为健全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有相应的机构并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防雷安全人员,但大部分中、小私营企业还是存在防雷安全意识淡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配置不规范,落实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不到位等问题。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雷击风险评估防雷减灾工作介入滞后,导致“三同时”落实较被动等现象。
(四)气象灾害防御和防雷减灾工作不平衡。各地重视支持力度不平衡,城镇、机关、学校等落实气象灾害防御的情况较好,偏远山区和农村留守儿童、老人等仍是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环节和群体。个别企业单位对防雷减灾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部分建筑一直没有办理防雷设计审核,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五)防雷减灾的宣传力度不够,防雷知识尚未广泛普及。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领导对防雷法律法规知之不多、认识不足,部分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对防雷新科技的应用了解甚少,某些群众还以迷信思想看待雷击现象。
三、几点工作建议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大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提高老人法律法规和灾害性天气防御意识,减少和降低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严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指标之一,结违反有关规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继续加强以行政许可和资质管理为核心的防雷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防雷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四)气象、安监、住建、公安、经信等单位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通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建立各部门间工作信息交流渠道,加强工作信息交流,强化源头联合管理,从源头杜绝防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五)继续加大防雷减灾宣传力度,普及防雷减灾安全生产知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防雷减灾的社会共建共护合力。
(六)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防雷安全生产问题,予以纠正或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行政处罚,彻底消除防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我市防雷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