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文件
韶气〔2009〕49号
关于聘任张录青等三位同志为
首席预报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气象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气象局首席预报员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韶气〔2009〕47号文)的精神,经市局研究决定:
聘任张录青、叶永恒、李丽三位同志为韶关市气象局首席预报员,任期二年,从2009年11月至2011年10月止。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气象 (首席预报员) 聘任 通知
抄送:省局人事教育处。
韶关市气象局办公室
校对:赵卫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