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现公布韶关市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的数据统计期限是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形式,严格信息审核把关,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加大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40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2条,规章文件3条,工作计划1条,业务工作2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系自然人申请,市国资委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化,并进一步深化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各项公开任务。组织委机关各科室将凡是公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事项,除有保密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公开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国资委没有独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主要依靠“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韶关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完善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等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委成立并适时调整韶关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委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实质性成效,能到做到按时公开,主动公开,然而,我委当前工作仍面临一些挑战,具体包括:开展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经费有所欠缺,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尚需进一步拓宽和优化,部分公开内容存在规范性、具体性不足的问题,重点不够突出,栏目建设和维护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执行力度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均需进一步提升。
2025年,我委将继续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这一权威平台,依托其广泛的受众基础和较高的点击率,秉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水平,扎实推动国资监管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韶关市国资委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16号;邮编:512000;电话:0751-8885360)。如需了解更多韶关国资国企信息,请点击“韶关国资”微信公众号查询。
韶关市国资委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