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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18:33:0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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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现公布韶关市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的数据统计期限是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16号;邮编:512000;电话:0751-888536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形式,严格信息审核把关,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加大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完善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等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委成立了韶关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规范工作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化,并进一步深化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各项公开任务。组织委机关各科室将凡是公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事项,除有保密规定和要求的外都列为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公开服务。

  (三)强化信息公开。一是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我委政务信息,定期公开。二是按照“内容全面、标准统一、实时更新”的要求,我委通过韶关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韶关国资”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和公开了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各类信息。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了我委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2024年,我委通过韶关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40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2条,规章文件3条,工作计划1条,业务工作2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7条。

  (四)落实工作情况。2024年,我委积极落实与我委有关的工作任务。按时公布年度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市国资委年度工作安排;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使用规范的文书模板,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切实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另外我委开展定期自查工作,严防出现“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等问题,确保公开规范、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实质性成效,能到做到按时公开,主动公开,然而,我委当前工作仍面临一些挑战,具体包括:开展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经费有所欠缺,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尚需进一步拓宽和优化,部分公开内容存在规范性、具体性不足的问题,重点不够突出,栏目建设和维护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执行力度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均需进一步提升。

  2025年,我委将继续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这一权威平台,依托其广泛的受众基础和较高的点击率,秉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水平,扎实推动国资监管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韶关市国资委         

2025年1月17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