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是否组织听证 | 组织承办部门 | 决策时间 |
1 | 韶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 否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6年9月 |
2 | 韶关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 | 否 | 市民政局 | 2026年9月 |
3 | 韶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 | 否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6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