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顺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司2026年3月9日报来关于变更股权股东、住所、监事及章程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以及《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文件精神,经我办审核,符合变更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住所由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93号奥园·韶关印象F幢1层10、11号商铺变更为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57号富康广场A幢11层办公室6。
二、同意你司股东李春华将持有的17%的股权,转让给朱德华。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占股如下:
翁源县龙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股36%;曾金利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占股32%;朱德华出资1600万元,占股32%。
三、同意你司将监事由汪煜变更为陈思妙。
四、同意你司废止旧章程,启用新章程。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