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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韶关市顺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股东等事项的批复

时间:2026-03-17 16:56:5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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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顺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司2026年3月9日报来关于变更股权股东、住所、监事及章程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以及《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文件精神,经我办审核,符合变更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住所由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93号奥园·韶关印象F幢1层10、11号商铺变更为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57号富康广场A幢11层办公室6。

  二、同意你司股东李春华将持有的17%的股权,转让给朱德华。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占股如下:

  翁源县龙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股36%;曾金利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占股32%;朱德华出资1600万元,占股32%。

  三、同意你司将监事由汪煜变更为陈思妙。

  四、同意你司废止旧章程,启用新章程。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