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韶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效。韶关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新丰县成功入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镇7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9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14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195个;3个单位荣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1宗案例入选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科获评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一、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部署、专题研究、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学习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有关议题33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部署编制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研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针对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发提醒函、建议书督促落实,统筹改进推进。
(二)政务服务更加便捷。一是提速“放管服”改革。全市实现283个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342个事项“省内通办”、1712个事项“市内通办”;企业办理登记注册、税务等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全省率先完成工程建设审批事项数据与国家标准事项3.0对应,创新“竣工验收备案+竣工即发证+抵押即发证”联办模式,实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率提升至80%以上,持续释放发展动能。二是创新营商环境举措。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包保服务“四上”企业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四个”到位,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金牌“店小二”。加强银企对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化实施“五外联动”,提升对外开放平台能级。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形障碍,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三是调整下放职权。深入推进扩权强县、强县扩权改革,因地制宜将5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各县(市、区)实施,13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南雄市实施,激发县域发展活力。
(三)依法行政更加规范。一是强化立法质效。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推进《韶关市农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韶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4个立法项目实施,做好《韶关市节约用水办法》等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成立地方立法研究会,依托立法基层联系点和咨询专家机制畅通民意渠道,形成“立法-实施-评估-优化”闭环管理,推动立法工作量质齐升。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全年共审查市政府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25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章、规范性文件11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5件。三是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市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65件次、审查重大合同53件次,为政府投资项目、国企改革、公共资产管理等政府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52件次。
(四)执法保障更加精准。一是规范涉企执法护航企业发展。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实施“工业企业安静生产期”“临街沿路店面柔性监管机制”,一体推进“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出台《韶关市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2025年版)》,推行从轻、减轻、免处罚、免强制措施,实现涉企检查频次、案件数量、处罚金额“三个下降”。全市经营主体达24万余户,同比增长2.9%,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二是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保障基层高效管理。持续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将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由208项调整至144项,“一支队伍管执法”更加精准高效。建立工作统筹、人员培训、法制审核、部门协同、执法指引等工作规范,以“一项机制、两项制度、三项指引”的制度体系支撑基层执法。三是重点领域执法保障民生安全。加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餐”、殡葬领域等执法力度,构建公平有序、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协同推进“铲诈”“非法营运”等专项攻坚,全市诈骗及关联犯罪刑事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同比分别下降16.2%、18.6%,“河长+林长+田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相关经验被省高院刊载推广。
(五)风险防控更加牢固。一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99.56%。创新实施行政复议“四调法”,构建行政争议“全链条”化解机制,复议案结事了率达83.71%,调解和解率达到24.85%。持续扩大“仲裁+法院”联动调解效应,仲裁案件调解率保持在40%以上,近年连续居全省前列。推进“信访超市”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全市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95.96%。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施“律企同行 法护营商”政法惠民实事项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1203场次,开展“法治体检”37场次。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和村(居)民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7000余件次。创新实施“仲裁+工会+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建立新就业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9个。深化“八五”普法工作,打造“韶晓法”普法品牌,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三是织密安全生产网络。扎实开展高处作业全链条安全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等专项行动,推行“执法+专家”模式,组织专家对危化品等重点企业指导帮扶96家次,整改各类安全隐患6288项,切实增强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监督制约更加透明。一是自觉接受监督。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7件,政协委员提案287件,办理工作获得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的肯定。强化审计监督,高质量完成审计项目27个,推动有关部门整改提升。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健全各级执法部门内部监督机构,市、县两级政府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统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出台《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不同监督方式。三是健全涉企监督。在全市建立57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指导乡镇(街道)协助履行县级政府执法监督职责,在105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涉企执法问题线索收集点,构建涉企执法问题快速响应和处置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改进提升。比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统筹力度、基层执法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保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指导服务不足。
三、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健全“述、考、评、督、责”机制,全力推进更高水平法治韶关建设。以高质量编制韶关“十五五”规划为引领,系统谋划2026—2030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着力缩小粤北地区与珠三角在法治资源配置、基层治理效能、数字化水平等方面的差距。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各类文件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相适应。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裁量权基准制定,规范执法尺度。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强化文明执法理念。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用好“安静生产期”“执法观察期”“综合查一次”等机制,推行“亮码入企”,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以“不能说不行、要说怎么办”的工作硬作风,设身处地、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依法依规服务企业发展,确保“有为政府”管得好,“有效市场”放得活,政策供给公平透明、办事流程规范高效。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并纳入2026年度执法培训内容,指导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学好用好工作举措,规范监督程序,加强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纠治执法突出问题,助力提升执法质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六)强化数字赋能治理。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制度体系,明确数据供给责任,推动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共享开放。强化信息化平台支撑,集成升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公共应用能力,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实现更多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