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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韶关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5〕99号)

时间:2026-01-07 16:35:55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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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建设法治政府、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社会公开选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聘任冯艳艳等6人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冯艳艳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朱  延  广东上茂律师事务所

  江志平  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

  李晴波  广东周和律师事务所

  陈晓琴  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

  黄  蕊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市政府法律顾问按照《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韶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韶府〔2020〕16号)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聘期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由市司法局负责做好市政府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和日常服务工作。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