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建设法治政府、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社会公开选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聘任冯艳艳等6人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冯艳艳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朱 延 广东上茂律师事务所
江志平 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
李晴波 广东周和律师事务所
陈晓琴 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
黄 蕊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市政府法律顾问按照《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韶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韶府〔2020〕16号)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聘期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由市司法局负责做好市政府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和日常服务工作。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