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韶关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热点,准确执行《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4年公开发布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2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992573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657337项,行政强制处理决定212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2261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4年,全市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340件(上年度结转16件,结转下年度23件),办理33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21件,占36.34%;不予公开21件,占6.30%;无法提供99件,占29.73%;不予处理6件,占1.80%;其他处理86件,占25.83%。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61起,诉讼3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做好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市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权威渠道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调整有效性。二是持续做好市政府公报工作。全年刊印韶关市政府公报12期,并打造规范权威的市政府公报数据库,实现市政府公报电子版在“韶关市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同步发布,通过“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拓宽政府公报查阅渠道。三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不断完善市、县两级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县、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管理、统一防护。同时,组织协调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测考评,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不断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分值权重4%,并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方式有待改进,信息公开平台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有待规范。
改进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和沟通协调,全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开展多样式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指导和培训,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