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韶府规〔2024〕7号)规定,市辖三区划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为度过一个空气清新、安全文明、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区相关管理规定,不在划定的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树立环保过节理念,教育劝导家人、亲友和邻居积极响应倡议,主动劝阻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通过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节庆方式,营造安全文明、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过一个安全环保、绿色低碳、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
预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吉祥如意!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