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是否组织听证 | 组织承 办部门 | 决策 时间 | 备注 |
1 | 韶关市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2024-2035年) | 否 | 市发改局 | 2024年12月 | |
2 | 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否 | 市司法局 | 2024年12月 | |
3 | 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工作方案 | 否 | 市发改局 市教育局 | 2024年9月 | 2023年目录事项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