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废止《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加快营利性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2〕176号)。
特此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