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g.gov.cn/sgtjj/gkmlpt/annualreport)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重点,围绕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积极推进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新统计服务,为韶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部署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3条,文件公告4条,统计月报12条,政策解读8条,政务动态信息3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统计公报1条,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1条,人事任免事项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8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我局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及时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局办公室、综合核算科严把数据关、文字关,确保动态政府信按时间节点发布,信息内容完整、规范、无 差错。完成集中统一对外公布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统计月报等政府信息,便于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管理、统一防护。同时,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测考评,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开通韶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子网站,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扎实推进五经普政务服务工作。
(五)保障情况。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及时稳妥做好各类信息汇总报送工作。二是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的督查,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动态政府信按时间节点发布,信息内容完整、规范、无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主动公开覆盖面需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借力统计开放日活动,宣传统计。二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搞准数据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