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韶关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执行《条例》,持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2年公开发布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563894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522404项,行政强制处理决定811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7739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2年,全市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98宗,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85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3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14宗,占57.58%;不予公开14宗,占7.07%;无法提供49宗,占24.75%;不予处理0宗,占0%;其他处理18宗,占9.09%,结转下年度办理10宗,占5.05%。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2起,诉讼6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做好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市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权威渠道集中公开。二是持续做好市政府公报工作。全年刊印韶关市政府公报12期,并打造规范权威的市政府公报数据库,实现市政府公报电子版在“韶关市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同步发布,通过“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拓宽政府公报查阅渠道。三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县、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管理、统一防护。二是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安全监测,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工作。三是加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为全市政府网站(系统)提供安全云防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实施《韶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分值权重4%,并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依申请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培训针对性,不断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全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业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