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韶府规〔2019〕15号)。本通知(韶府规审〔2022〕25号)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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