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准确执行《条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1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4条,政策信息139条,政务动态信息32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2条,人事任免事项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3条。二是刊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并同步在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发布电子公报。三是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新冠疫情信息12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4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44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宗,除1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外,其余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8宗,占40%;不予公开25宗,占55.56%(其中,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9宗,占42.22%,因国家秘密不予公开的2宗,占4.17%,因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的3宗,占6.67%);不存在1宗,占2.22%;撤销申请1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3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成集中统一对外公布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便于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权威渠道集中公开市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等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县、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管理、统一防护。同时,组织协调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测考评,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不断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履行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等专项检查。二是全面推进指导履职,制定并实施《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2〕103号),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三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分值权重4%,并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覆盖面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研究学习,确保弄懂学懂掌握新《条例》,不断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