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氧舱)安装、改造、维修前必须填写告知书(分为TSZS002-2003和TSZS003-2003两种,适用范围见告知书填写说明)。施工单位需带齐如下资料,到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行政办事窗口办理告知手续。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与告知书填写说明可在中特网网站(网址:www.cnisn.com.cn/xingzhengxuke/shenging.aspx)或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网址:www.sgqts.gov.cn)下载。
3、施工单位将告知书送达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行政办事窗口,该工程即可开始施工。若该告知书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说明原因和处理意见。
4、压力容器受压元件需更换、修理或进行改造应办理改造、维修告知。
5、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所需资料:
序号 |
资 料 内 容 |
备 注 |
1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五份) |
盖施工单位公章 |
2 |
产品质量证明书与产品监督检验证书 |
复印无效 |
3 |
压力容器总图(必须加盖设计资格印章与竣工图章) |
复印无效 |
4 |
焊接工艺规程与焊接工艺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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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合同书(原件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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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方案(或维修、改造方案及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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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
只限进口设备 |
8 |
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 |
只限移装、改造与维修 |
9 |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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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施工人员相关资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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