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和防控工作,按照省卫健委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确定我市部分医院为发热门诊重点医院(见附件1),确定粤北第二人民医院为我市市级定点收治医院(见附件2)。
我市居民若曾经在武汉(或湖北省)居住、探亲或旅行,或接触过从武汉(或湖北省)回来并且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应持续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14天,观察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表现,及时到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或定点救治医院就医。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3日
附件1
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名单
附件2
市级定点收治医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