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韶关市市场和冷链防控专班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终端风险隐患排查每周全覆盖检查制度的通知》,率先在全省建立终端倒查每周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提出全面落实“4+10”的工作要求(“4”即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每周全覆盖检查;已纳入冷库通管理的冷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冷库、农贸市场冰鲜档口、经营冰鲜食品的商超、批发市场冰鲜店每周全覆盖检查;餐饮环节的西餐厅和寿司店每周全覆盖监督检查;每月对辖区内的火锅店和烤肉店全覆盖监督检查)(“10”即对重点餐饮单位、火锅店和烤肉店每周检查不少于10家)。市专班每周定期统计好全市工作台账、有关数据,因时因势调整防控策略和管控措施。截至目前,韶关市累计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4063户次,其中冷藏冷冻库经营者2441家次,终端生产、餐饮、销售单位共1622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9份,立案查处11宗,移送公安1宗。(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