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乐昌市纪检监察机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力以赴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履行职责,扎实开展监督,以严明的纪律推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连日来,该市纪委监委通过召开常委会议、印发通知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纪委监委、韶关市纪委监委、乐昌市委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并进一步加强自身管控,全覆盖摸清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及家属近期身体状况、活动去向等底数,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每日报告规定,认真落实值班值守、请示报告、体温测量、卫生检疫等制度,确保队伍自身疫情防控到位。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室内外电子滚动播放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从1月28日开始,每天安排2个组共派出52人次分别到各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对驻在单位和联系单位开展疫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各地各单位各部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另外,还选派了4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委疫情防控督查督办工作,安排了2名年轻党员干部加入党员突击队到粤北检查站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并且,从1月30日起,每天安排4名党员干部全力配合街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排2名科级领导干部配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省道248线长来检测点开展24小时防疫防控工作,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保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必须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制造传播谣言、干扰防控大局,瞒报漏报谎报等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乐昌市纪委监委 黄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