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附:1.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5 年)文本.pdf
2.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5 年)图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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