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小飞代理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