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工作安排,6月8—9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二级巡视员刘卫党带队到韶关市仁化县、曲江区开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工作省级重点抽查,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周小明及县、区有关领导参与验收工作。
刘卫党一行先后前往市烈士陵园、仁化铜鼓岭红军烈士纪念园、红陵烈士纪念园、曲江烈士墓园,实地查看提质改造整修工程,了解县级烈士公祭场所开展公祭活动及日常管护等情况。同时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数据“台账”等形式,对仁化、曲江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抽查,充分了解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前后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整修工程验收情况等。
目前韶关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集中保护率为88.75%;原计划修缮的烈士纪念设施,有77座经动员后进行了迁移,原计划不迁不修的烈士纪念设施有24座经动员后进行了迁移;需要修缮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完成率为90%。委托烈属或乡镇政府管理的烈士纪念设施“应签尽签率”达98%。
刘卫党对韶关市专门成立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此次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认可,该项工作任务量大、时间紧,但韶关的工作效率高,成效明显,值得肯定。刘卫党还对下一步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刘卫党指出:一要巩固整修成果。要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在建设好的基础上管理好、保护好;对于暂时没有迁入陵园的散葬烈士墓,要持续推动迁移,实现应迁尽迁,“烈士在烈士陵园安葬”目标。二要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落实管护责任和日常管护经费,明确管护内容,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三要发挥宣传教育作用。深入挖掘烈士纪念设施所承载的英烈故事和英烈事迹,加大对烈士纪念设施的宣传推介力度,切实把英烈故事讲好、红色文化宣传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