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招商引资 >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韶关推广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 企业融资更加便利

时间:2021-02-24 11:05:45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承担登记。《决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建立,在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小微企业融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决定》带来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原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这四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改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承担。2021年1月1日后新增登记及此前已做登记的变更和注销等均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并就此发布了有关过渡期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第23号),公众可登录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官网查询了解(网址: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

  值得一提的是,《决定》明确了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七大类型包括: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2.应收账款质押;3.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4.融资租赁;5.保理;6.所有权保留;7.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等。并明确了一些特殊类型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不纳入统一登记,包括机动车、船舶、航空器抵押,债券、基金份额、股权质押,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本次未将特殊动产纳入统一登记范围,主要考虑了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二是相关动产的特殊性;三是国际上的做法。”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田地认为,实施动产和权力担保统一登记可有效解决担保交易信息分散、不透明、易产生权利冲突等问题,有助于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推动中小微企业最大限度地利用其动产权利获得融资。

  韶关市需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查询及相关业务的市场主体可通过互联网方式登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自主办理,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由办理登记的当事人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不开展事前审批性登记。企业首次注册常用户需携带相应资料到韶关辖内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现场身份验证。(转载韶关日报  钟政宽  罗敏)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