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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委发布表彰决定 翁源两单位齐齐上榜

时间:2020-11-24 10:14:3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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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文明委发布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翁源县司法局和翁源县龙仙镇桂竹村分别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该县这两个获“国字号”荣誉的单位可谓实至名归。翁源县司法局2016年1月被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光荣称号,2016年5月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2018年6月被国家普法办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9年7月被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业务方面,该局实现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刑释解矫人员回执率达92%以上,服刑人员核查率达98%以上,重新犯罪率低过1.3%。;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万人律师占有率达0.71人/万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80%以上。创建工作成效突出,2018年依托龙仙大道德政广场建成了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让群众在闲暇漫步之余感受到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宣传教育。2019年依托翁源县实验小学建成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让青少年学生在参观学习之余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据不完全统计,“七五”普法以来,全县共开展“法律六进”暨新时代文明实践送法下乡、进企业、进社区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000多场次,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  

  作为省文明村和省卫生村的翁源县龙仙镇桂竹村,多年来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乡风文明程度,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健身器材,建设农家书屋,开展道德讲堂,注重家风家训教育。组织志愿者开展常态化环境卫生保洁活动,保持乡村全天候卫生清洁,环境整洁。多次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示范户”等评比活动,促进村级文明的不断前行。每年12月开展的“村民评议村官”活动是桂竹村的一大亮点。该村自2002年开始率先开展“村民评议村官”活动以来,已连续开展了17年,此举极大地调动了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促进了村干部工作作风的持续转变。  

  据了解,该县荣获中央文明委表彰的“国字号”单位还有翁源县税务局和坝仔镇辉星村。本次两个单位齐齐上榜,表明该县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转载韶关日报  汪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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