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民生之基,更是困难群众的“生命线”。医疗保障对于困难群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关键所在。在近日我市召开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上,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我市医疗保障局在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方面的具体情况。
织密医疗保障网络
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据了解,市医保局联合市民政、财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政数、残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参加居民医保的通知》,将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众纳入全民参保计划的重点人群,持续做好身份标识、组织参保和信息采集等工作,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对困难群众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截至9月底,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63401人,资助金额达6209.23万元。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0%左右,居民医保达70%左右。同时,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3万元降至2600元,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至80%。
此外,各级各类医院针对困难群众住院实行起付线减半,且免收住院押金,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据统计,2024年全市共有71543万人次特殊人群发生大病就医记录,大病保险报销金额高达2715.7万元。
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作用
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
对于困难群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我市提供“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
医疗救助标准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可享受100%的救助,且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和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90%的比例予以救助,同样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和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则分别按80%的比例予以救助,并设置相应的年度救助起付标准和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对于救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我市还开展二次救助。
2024年,全市共有295022万人次救助对象发生就医记录,救助金额总计4965.05万元。
此外,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将村卫生站全面纳入医保结算,村医通过“村医通”医保结算APP,可直接为参保困难群众提供医保结算、目录查询、参保信息查询等服务。通过推行“村医通”APP,方便群众在村卫生站门诊、村医入户诊疗时完成医保即时结算,实现“统一审核、统一结算”,有效降低农村困难群众医疗结算时所消耗的大量交通和时间成本,解决困难群众医保“结算难”问题。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不断强化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实现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医保信息、救助信息、就医信息等互联互通,努力提升困难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转载韶关日报 张惠娟 张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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