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韶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韶关市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企业名单的通告》,从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月31日,市民购买符合活动条件的新车,最高可享3500元补贴。
据悉,补贴对象为在我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符合活动条件的汽车的个人消费者,且需满足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能源小汽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新购车辆须在我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且由参与活动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韶关市缴纳车辆购置税;开具的购车发票、购置税发票(或完税证明)时间均在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月31日之间;补贴申请人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活动期间,我市对在预算总额内按申请通过的顺序发放购车补贴,先到先得,发完即止。购车发票价格(不含税价)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每台2500元;购车发票价格(不含税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每台3500元。每人限发放一次购车补贴。
汽车消费补贴以云闪付通用红包形式发放至消费者提交申请的云闪付App红包账户中。购车人需先行购买车辆并取得购车发票、完税证明等资料,在云闪付App“韶关市汽车补贴”小程序内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购车发票、完税证明等资料申领补贴。(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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