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289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局会同市住建管理局对原韶关市物价局、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韶价〔2014〕71号)进行了修改,起草了《韶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现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从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1日止。意见和建议请发至市发改局价费科邮箱:sgwjsfk@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韶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doc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12月11日
征集调查已结束,点击查看结果反馈: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