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11月12日、11月15日,南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南雄市公安局通报的3宗运输无中文标签食品的案件线索,在韶赣高速公路珠玑公安检查站分别查获3辆车牌号码为“鲁RF1695.鲁R2K30挂”、“豫E00963.豫EZ355 挂”、“豫N54659.豫N9401 挂”的运输车辆,现场依法查封扣押涉嫌走私冷冻鸡脚28.2吨、牛肉21.5吨、牛前冷冻牛肉28.3吨,经立案调查至今未有人员到南雄市食药监局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上述3宗涉嫌走私商品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合法有效证明前来认领,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我办将按《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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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