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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

时间:2019-03-29 15:11: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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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妥善解决韶关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拟在曲江区大塘镇将军岭左村村(106国道东侧)建设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150亩,项目设计总规模为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050吨,近期处理规模为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700吨,配置2350t/d的焚烧炉,远期新增1350t/d的焚烧炉,配备212MW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总投资约46801万元,由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目前,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已委托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伟              

联系电话:0751-8738136

  箱:xhjjhby_hp@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沙湖路12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

意见表格式详见附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次信息公示阶段收集公众意见的时间自2019329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之日起结束。

 

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2019329

 

附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下载)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