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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善美韶关

时间:2021-07-06 10:50:08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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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韶关市委书记  王瑞军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既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结合点,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带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韶关地处粤北南岭山脉南部,外接湘赣,内联珠三角,是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内陆腹地的“黄金通道”,是国家构建“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的重要支点城市,必须牢牢把握区位优势和定位,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市场化运作的思维,以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载体,切实把韶关打造成特色鲜明的宜居宜业宜游城市。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论述,在心系“国之大者”、准确把握国家重大战略中,深刻认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

  韶关作为广东欠发达地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事关韶关长远发展、事关韶关经济发展、事关韶关人民群众民生福祉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一)深刻认识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工作,强调“推进城镇化必须遵循规律,因势利导,使城镇化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扛牢政治责任,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韶关贡献。

  (二)深刻认识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指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要下更大功夫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力度更大一些,措施更精准一些,久久为功。”省委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广东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提高发展质量的殷切嘱托,作出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决定。韶关作为北部生态发展区,被赋予了缩小城乡差距的新任务新要求。

  只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才能腾出土地,为经济社会发展释放空间;只有农民市民化后,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才能缩小城乡差距、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深刻认识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新型城镇化是“十四五”及未来一个时期的重大发展红利,将有许多试点和政策资金支持。有研究指出,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以上。同时,城镇化带来的创新要素集聚,有利于增强创新活力,驱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韶关要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换道超车,必须紧紧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坚决调整利益格局,以产业化思维做好增量,谋划一大批新型城镇化项目,激发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

  二、按照国家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总体部署,在更高标准、更高水平中,提升中心城区、县城和中心镇承载能力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韶关坐拥三江六岸,山、水、城相映成趣,水为前景、城为中景、山为远景,为打造一座美丽城市提供了坚实的自然人文本底。要立足资源禀赋,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注重用产业化思维、项目化举措,高标准高水平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让广大市民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一)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十四五”时期实现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目标任务。一要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意愿。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破除各类隐形壁垒,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实现进城落户“零障碍”。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权益,探索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积极推进“三权促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落户。合理引导解决人户分离、水库移民市民化、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农村户籍等问题,积极引导城中村、城郊村融入城市规划和发展,推进中心城区“村改居”工作,示范带动县城城中村、城郊村和镇墟中心村、周边村有序开展“村改居”,就地就近实现市民化。二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保障政策。构建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统筹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将农业转移人口的医疗卫生保障、子女义务教育等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多措并举强化住房保障、养老权益保障,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三要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韶留韶就业创业。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整合优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开展有针对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

  (二)全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要抓住机遇,积极承接好广州等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辐射带动,优先建设中心城区、重点推进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加强县域经济、镇域经济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一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之间的衔接,在规划和建筑中创造性运用和体现韶关的历史痕迹和文化元素,从水系、绿化、蓝天、净化、秩序、建筑和街景等要素入手,塑造城市独特的性格,推动城镇风貌建设特色化。二要发挥中心城区的龙头作用。实施“东进、南拓、西融、北优”城市发展战略,推动中心城区组团式发展,引导优质资源向中心城区集聚,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功能。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建设低碳城市,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山水林园与产城人文有机融合的生态绿城。三要发挥县城的支撑作用。高水平发展县域经济,完善对县域经济、镇域经济的考核评价机制,依托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加快产业入园集聚发展,培育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推进县城适度扩容,优化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确定县城规模,合理控制县城建筑高度、密度和容积率。推进县城“439”品质提升行动,加快县城门户节点提升、交通优化提升、县城景观提升,保护利用好县城历史文化遗产,让县城留下记忆、让居民记住乡愁。四要发挥中心镇的集聚作用。镇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抓发展抓经济能力,要有经济头脑、产业化思维,科学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大力发展镇域经济,每个镇都要各有特色,培育主导产业,因地制宜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工业、农业、商贸、文旅强镇,以镇域经济发展带动县域新型城镇化,实现有发展的增长、有增长的发展。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镇(街)“139”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圩镇风貌改造提升,深入开展镇街综合整治,推动镇墟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建设一批圩镇小公园、小广场和风度书房,补齐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短板,增强中心镇的聚集、辐射和带动功能。

  (三)积极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产业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动力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镇扩大了,但产业空心化是不行的。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产城融合发展理念,科学把握产业业态和城镇形态,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提升城镇吸纳就业能力,实现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一要注重发挥园区产业集聚效应。实施《全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加强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集中清理园区低产低效用地和闲置用地,促进园区生产、办公、商业、住宅、休闲等功能区相互交织,推动生产型的产业孤岛转型为产城融合的综合功能区。二要注重打造新平台新产业。依托莞韶大厦国家级孵化器、莞韶双创中心、综合客运枢纽等创新平台载体,加快培育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大数据等新经济新产业,加快金融集聚区、大数据集聚中心、生物医药集聚区建设,推动大平台与大产业联动、新平台与新业态融合。以创建国家高新区为契机,加快莞韶园、华南装备园、国际物流中心等的建设,积极培育科技新城,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培育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公共服务配套水平,打造人口聚集和产业发展新高地。三要注重发展城市服务业。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在韶创业经商“零门槛”,积极培育一批市场主体,打造一批专业市场和乡镇集贸市场,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加快高铁站前CBD规划建设,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培育多样化城市消费需求。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充分利用中心城区“三江六岸”等自然资源和国有资源资产,积极发展夜游、夜市、夜娱等夜间经济,增加文化体育资源供给,营造现代时尚的消费场景,促进城市经济良性发展。

  (四)加快推进城镇治理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强化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一要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优化教育教学资源布局,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鼓励社会力量高水平办学,完善学校办学条件,提供更多普惠性教育资源,提高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实施市级医院提升计划,整合优化中心城区卫生医疗资源,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造升级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缓解进城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现政务事项“就近办、指尖办、随时办”。二要推进更加智慧的城镇管理。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动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推行“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推动“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行将党支部建立在“网格”“小区”“楼宇”上,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常态化。推进“雪亮+智格”工程建设,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提高平安韶关建设水平。三要营造更加文明的社会风尚。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审批行为,加大对重要路段、重要节点、市区高速出口周边违建的拆除力度。各县(市、区)和镇街、村级干部要合法合规合理开展征拆工作,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细致引导和规范拆迁及补偿行为,不得抬高预期、吊高胃口,坚决抵制“两违”行为。结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实施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推进无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确保城市干净整洁、秩序良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善美之城、志愿之城、诚信之城,塑造新韶关人的精神特质、精神风貌、优秀品质,让“善美韶关”深入人心。

  三、正确认识新型城镇化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系统谋划、科学统筹中,推动新型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新型城镇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更深层次上认识城镇化规律以及城镇化与其他领域的关系,树立系统思维、产业思维、改革思维、底线思维,构建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政策保障,确保新型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取得更大实效。

  (一)压实好工作责任。市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直部门和县、镇都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加强整体谋划,市直部门要加大对县域发展的综合统筹和指导支持力度,特别是牵头责任部门要抓好新型城镇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落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政策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把相关领域工作摆进全市发展大局,多与市直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制定工作方案,迅速推动落实。市综合经济和统计部门要加强考评考核,加快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将新型城镇化纳入市直机关和县(市、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处理好重大关系。正确处理新型城镇化与城市化的关系,在发挥中心城区龙头带动作用的同时,下大力气发展县城和中心镇,解决好小城镇的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公共治理问题,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小城镇生活得更好。正确处理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的关系,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要相互协同、相互支撑、相得益彰,一方面,城市建设要为产业发展留足空间,以新型工业化为引擎带动新型城镇化,依托产业建设城市(城镇)新区;另一方面,产业发展要以城镇为载体,充分利用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双轮驱动、联动推进的发展格局。正确处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关系,将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城市和乡村产业资源要素的流动和融合,实现城镇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协同共进。

  (三)落实好政策配套。创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政策举措,积极争取“人钱挂钩”政策支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创新并不断丰富融资工具,拓宽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支持渠道。落实公共服务配套政策,为所有城镇常住人口提供统一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实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建立健全城镇低效闲置用地处置政策举措,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方位开展宣传,让政策家喻户晓,在全市上下形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浓厚氛围。(转载韶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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