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新冠疫情期间"六保" "六稳”工作要求,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优化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无人机开展非现场执法,及时锁定环境违法线索,通过现场核查,精准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2021年2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反映武江区某大型养猪场违法排污,污染环境。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考虑到该猪场养殖规模较大,厂区环境复杂,为避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在厂区外利用无人机对猪场厂区环境进行航拍巡查。通过无人机全方位和多角度排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养猪场外一个水塘设有管道连通外环境,疑似有废水从管道流出。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进行了摄像和拍照存证,立马直奔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现场核实,该养猪场水塘上方有一根白色塑胶管往水塘内排放废水,水塘废水又通过三根塑胶管排入厂区外水沟。在“铁证”面前,该养猪场负责人现场承认,猪槽清洗废水未按要求处理回用于桉树林灌溉,而是直接排入水塘后通过塑胶管排入厂区外水沟。该养猪场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第一款的规定。
(图一)无人机拍摄下猪场猪槽清洗废水通过水塘管道外排
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猪场病死猪处理工艺为深井填埋,而专家验收意见写的是高温蒸煮工艺。经与验收专家核实,专家签名系伪造。该养猪场涉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弄虚作假,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有关规定,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于2021年5月对该养猪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万元;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合计处以罚款60万元整。
(图二)执法人员在落实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直奔现场调查取证
在后疫情时期,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助推企业复工复产,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通过无人机“一飞双查”,依法查处了环境违法“案中案”,提高了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