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韶关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能是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环保应急管理、环境监测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内设机构有内设9个科室(分局),2个派出正科级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编制66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8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0名,后勤服务人员8名。实有人员91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51人,工勤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32人),经费来源财政预算安排,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承担主要环保责任考核、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环保应急管理、环境监测及市政府交办的工作等职责。
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共三个,分别是: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韶关市污染控制中心、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由各单位单独公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065.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23.84万元,减58.75万元,减幅2.77%,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65.09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065.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23.84万元,减58.75万元,减幅2.77%,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065.09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195.0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7.87%,比上年预算数1025.84万元,增169.25万元,增幅16.50%,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1.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6.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87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2.13%,与上年预算1098万元相比,减少228万元,减少20.77%。其中:
001 2017年环境质量大气、水、声环境监测运行费及预报预警运行费160万元(主要用途:为政府提供有效、准确的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等数据);
002 丹霞山风景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经费150万元(主要用途: 主要丹霞山风景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工作);
003 环境监察专项经费(环境执法、监管和污染防治、信访维稳及市政府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执法监管辅助服务、机动车减排)260万元(主要用途: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日常现场检查、违法案件查处、信访处理、总量监测系统建设巡查、地方性环境保护立法、法律法规培训等。);
004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市级配套项目300万元(主要用途: 推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开展)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06.67万元,比上年170.82万元,增35.85万元,增幅20.99%,原因是公用支出增加,其中:维修(护)费3万元,手续费1万元,印刷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邮电费3万元,咨询费3万元,会议费13万元,差旅费36.73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办公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工会经费5.27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劳务费3万元,福利费0.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78万元,与上年数80万元相比减2万元,减2.5%,原因是减少支出。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9万元与上年数40万元相比减1万元,减2.5%,原因是减少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与上年数40万元相比减1万元,减2.5%,原因是减少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10万元,增100%,其中:货物类采购1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6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额为2196.49万元,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房屋建筑物1033.54万元、车辆302.08万元,办公设备860.87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全部专项工作,实施全部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