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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环保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15:57:59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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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内设9个科室(分局),2个派出正科级机构。单位编制66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8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0名,后勤服务人员8名。实有人员89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51人,工勤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32人),经费来源财政预算安排,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环保应急管理、环境监测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总收入2290.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90.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87.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368.61万元增加618.76万元,增长45.21 %。主要原因:增加住房维修等;

2.上级补助收入303.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4170.76万元减少13867.17万元,增长(下降) 97.86%。主要原因:减少代列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一是无,二是无,三是无;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一是无,二是无,三是无;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16万元减少9.16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没有此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年度总支出2271.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71.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支出347.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4万元增加340.55万元,增长4602.03%,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支出、物业服务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交通费用、住房维修和物业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决算支出260.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00.92万元减少140.08万元,减少34.9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经费,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离休医疗,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离休医疗费用;

4.节能环保(类)决算支出1583.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5157.37万元减少13573.46万元,减少89.55%,主要原因:支出项目有:人员支出566.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95万元;减少代列财政项目14027.20万元。项目支出:环境监察专项经费120万元;环境监管信息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环境事故应急处置19万元;韶关市环保执法监管一体化系统280万元;环境监控专项经费18.32万元;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系统26.76万元、韶关市污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13.29万元;韶关市公安局收缴需处置的无主危险(剧毒)化学品处置项目34.2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51.39万元;省级环境整治专项147.20万元;水污染防治专项105万元。

5.住房保障(类)决算支出58.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9.20万元增加19.43万元,增长49.57%,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

6.其他支出(类)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5.62万元减少15.6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9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0.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96.76万元增加194.20 万元,增长9.26%;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维修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是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7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1.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96.76万元增加174.57 万元,增长8.33 %;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维修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支出347.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住房维修和物业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决算支出260.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医疗费用;节能环保(类)决算支出1583.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566.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95万元;减少代列财政项目14027.20万元。项目支出:环境监察专项经费120万元;环境监管信息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环境事故应急处置19万元;韶关市环保执法监管一体化系统280万元;环境监控专项经费18.32万元;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系统26.76万元、韶关市污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13.29万元;韶关市公安局收缴需处置的无主危险(剧毒)化学品处置项目34.2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51.39万元;省级环境整治专项147.20万元;水污染防治专项105万元。住房保障(类)决算支出58.6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65万元,完成预算80万元的8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40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65万元,完成预算40万元的66.6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73万元,下降13.8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85万元,下降18.1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下降6.5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万元,占60 %;公务接待费支出26.65 万元,占4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元,主要用于无;(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主要用于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主要包括无;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0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执法、检查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6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主要包括无;发生国内接待3100批次,接待人数共3100批人次。主要包括用于污染物减排、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环保应急管理、环境监测、环保业务等方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35万元,比上年59.95万元增加152.40万元,增长254.21%。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维修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8.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4.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4.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环境监察专项经费(含主要污染物减排、重金属、危险废物、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减排等)120万;                  二、韶关市环保执法监管一体化系统280万元;共涉及资金4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或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环境监察专项经费(含主要污染物减排、重金属、危险废物、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减排等)120万;                  韶关市环保执法监管一体化系统280万元;共涉及资金400万元,得分均为96分。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