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以自愿为原则,注重质量,组织有关单位进行2023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工作。
请各分局按照《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评分细则》(见附件),对本地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和现场初审后,于3月31日前,将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推荐表(推荐单位意见由市局审定)、相关材料(含辅证材料,包括照片、证明、文件、活动记录等)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法规科技科邮箱hbjxjk8775550@163.com,同时将申报单位盖章后的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技科。
(联系人及电话:邓婷 8775550)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的通知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