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工作重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24条(含重点领域信息237条),没有出现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政府信息损坏、灭失的现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市依申请公开平台及其他渠道收到的群众(法人)申请17份,均于20个工作日内妥善答复。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未及时妥善处理,被群众提起投诉、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印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并建立周自查、月排查、季巡查和信息报告工作机制,按规定每周报告一次本周“工作动态”栏目情况,每月报告一次本月“部门文件”栏目的更新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定《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有待拓宽,管理水平和技术手段偏低,栏目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有待加快。二是信息社会知晓度有待提高,公众互动内容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从公众需求出发,对环境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众互动的模式。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宣贯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规范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公开内容清楚掌握、公开任务落实到位、公开流程规范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