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仁化县政府高度重视,近日组织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饮食质量和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首要责任,分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负直接责任,层层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每年举办2次县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积极开展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校讯通、手抄报、宣传画等多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仁化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每月自查情况报表》九方面内容,建立岗位班查、日查、周查、学校月查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台账,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每学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今年3月,检查学校食堂(含幼儿园)62家,现场进行了指导、纠正,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规范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卫生工作。
四是不断提升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以中小学校(幼儿园)示范性平安食堂为抓手,不断提升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目前,共有20所学校食堂成功创建韶关市示范性平安食堂,实现“明厨亮灶”覆盖率为100%。全县建成A级食堂9所,B级食堂52所,B级以上食堂覆盖率为98.3%;现有“C”级食堂1所(长江里周小学),正在重建,7月份将完工,介时将彻底消灭“C”级食堂。
五是重视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实行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督促学校提升食堂服务水平。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要做到科学制订食谱,营养配餐,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仁化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