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防线,韶关市采取医疗救助“主动找人”“一站式”解决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问题,不断提高医保服务效能。
建立医疗救助管理机制,打造救助对象“识别器”
“阿婆,今年的居民医保政府已经给您买了,您可以放心到医院看病拿药。”考虑到孤寡、独居、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困难家庭人员行动不便,新丰县的村委工作者正挨家挨户上门发放医疗救助宣传单,耐心的向他们宣传韶关市医疗救助政策。
为扎实推进医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市医保局立足部门职责,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政策,2023年12月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数局等有关部门印发了《韶关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根据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类予以救助,着力减轻困难群众大重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全面推进。细则实施以来,医保、民政、财政、卫健、乡村振兴、税务、残联等有关部门开展医疗救助对象信息比对25批次,顺利打通了医保民政信息共享,精准识别救助对象8.5万人,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
市医保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介绍,韶关市困难群众共有13万人,这些人大多数都是身处偏远、文化程度低、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等人群,他们往往都不了解政策,不知道如何实现救助待遇,好政策可能就堵在了“最后一公里”。因此,需要不断完善靠前服务的医疗救助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做好主动服务,把“人找政策”转变为“数据找人”“政策找人”,落实好困难人群的待遇保障。
深化医疗救助数据管理,织牢医疗保障“防贫网”
韶关市采取“3+3+N”工作法(即明确“三类对象”+强化“三重制度”+“N”各部门信息共享),严把进退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实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在确保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基础上,基本医保坚持公平普惠,大病保险实施倾斜保障,医疗救助分类兜底救助,通过定期交换业务数据,不断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我去年生了一场大病,医疗费用总共花了700480.9元,基本医保和大病救助一共报销了322486.09元,最后我个人支付了377944.81元,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后来仁化县民政局和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又找到我,指导我申请医疗救助,获得了救助金162563.83元,并且从今年3月开始,我的住院治疗费用可以在医院获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感谢医保好政策,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说到医疗救助政策,仁化县的叶先生不胜感激。事实上,不只是叶先生,通过韶关市医保“主动找人”政策拿到补助、救助的医保参保人越来越多,“3+3+N”工作法有力发挥了医保防贫网的兜底保障作用。
韶关医保经办机构每月对民政上传“三类对象”数据比对,收集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特殊人群信息,并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做好特殊人群资助参保、特殊身份录入,实现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步“一站式”结算,切实为困难群众减负。为进一步畅通救助渠道,韶关医保还实行双向反馈,每月与乡村振兴部门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开展风险评估,重点关注稳定脱贫人口在就医后家庭经济状况,并将监测预警数据反馈给乡村振兴局,有效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通过数据监测筛查,韶关市主动为300多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取得了依申请医疗救助报销,救助金额220万余元。
优化医疗救助服务水平,搭建医疗救助“快速通道”
在国家医保局公布2024年的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以来,市医保局在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事项上,不断优化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医疗救助直达到家,实现好事办好。一是救助待遇“主动补”。韶关市对支出型困难家庭采取“主动追补”措施,对其在资格身份认定之日起前12个月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等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并在资格续存期间在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二是医保经办“精心办”。在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和救助待遇“免申即享”的同时,韶关市深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跨地区、多待遇的“一站式”结算服务,自2019年以来,韶关市医疗救助112.2万人次,“一站式”结算费用达21.79亿元,切实减轻特殊人群垫资和跑腿负担,打通困难群众就医“最后一公里”。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医保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更多医保事项将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内,韶关市将协同技术、制度等方面进行不断探索和完善,为患者就医开辟一条更加稳定、有温度的就诊便捷通道。(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