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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政策修订听证会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

时间:2022-07-05 10:45:19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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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医保局组织召开《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韶关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修订听证会。  

  会前,市医保局按照规范流程组织筹备听证会,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听证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人员。会上,市医保局听证陈述人介绍出席听证会的各位代表,对听证流程、实施办法的起草过程及政策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听证代表认真研判风险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对《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韶关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阐述,一致认为两个实施办法的出台十分具有必要性。办法内容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既结合了我市实际,又借鉴了外地办法,政策制定工作准备充分。一是整合了两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一个制度下管理,强化了基本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二是缴费全面降低了。从缴费基数口径进行切入,缴费基数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口径调整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下降带来缴费降低,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了老百姓的待遇。三是待遇整体提高了。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取消在职退休的比例,逐步缩小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差距。四是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在实施办法中引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各主体责任,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为保障基金安全筑牢底线。

  与会代表表示,实现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防范和化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风险,保障医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是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但需积极稳妥推进,科学测算,平衡医保基金安全与参保群众个人负担之间的关系。既要从政策上引导就医结构调整,也要强化部门间的协作;既要调整收支政策抵御支付风险,更要确保最大力度惠民。  

  市医保局将认真研究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韶关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按规定程序经市政府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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