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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继续放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今年底

时间:2021-08-16 10:21:19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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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我市继续放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

  据介绍,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失业保险关系从省外转入我省的企业职工,其在省外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具体补贴标准为一般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其中,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6号)执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按《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95号)执行。

  符合申领条件者,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手机App进行申请。

  该项政策的实施,有效激励了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在调整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弘扬工匠精神上的作用,对从源头上稳定就业、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优化补贴申领程序,及时解答群众疑问,严格执行审批流程,推动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落地生效。(转载韶关日报  刘焕宇)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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