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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
政策实施累计发放2899万元

时间:2021-07-19 10:57:20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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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我市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原申领程序和具体要求保持不变,2021年7月至12月新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根据政策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于今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

  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即每人每月634.50元;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即每人每月190.35元。失业补助金实行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失业人员如符合申领条件的,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广东省人社厅社保服务平台(http://hrss.gd.gov.cn/gdsbfw/)、粤省事APP、广东人社APP、支付宝APP等线上渠道进行申请,亦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我市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对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积计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据悉,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政策自去年7月实施以来,全市失业补助金已累计发放12255人,发放2899.35万元,人均发放2365.85元,对稳定全市就业局势、为困难群众提供兜底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转载韶关日报  黄思敏  刘焕宇)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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