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市民政局积极开创儿童工作的新局面,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分类保障、社会参与,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儿童保护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不断加大保障力度,持续提高保障标准,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推动儿童福利制度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不断提高生活保障,为困境儿童织密防护网
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并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20年全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达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820元和1110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278%、104%。2016年,将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2018年11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个人为单位全额享受低保;2020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按照与我市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逐步完善分类保障,为困境儿童搭建成长阶梯
对弱势儿童群体的关爱服务从吃饱穿暖最基本生活需求覆盖延伸到享受教育保障、医疗康复、精神关怀等方面。市福利院创新探索“模拟家庭”儿童养育模式,注重发展人性化服务,促进孤儿回归家庭社会。目前,首批组建的2个“模拟家庭”进展顺利,共惠及9名孤残儿童,第二批“模拟家庭”正在稳步推进。全市331名孤儿、140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516名困境儿童、13159名留守儿童的监护、救助保障等责任全面分类落实到位。
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力量参与,为困境儿童撑起保护伞
2020年,调整建立韶关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工会、共青团等26 个部门和群团组织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各部门联合加快落实责任帮扶机制,分类落实保障措施,全面履行弱势群体监护兜底职责,健全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儿童关爱服务网络,构建“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弱势群体格局。
我市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汇聚了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不断用专业服务守护儿童的健康成长,助力托起明天的希望。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共有23个社会组织“走进韶关”走近我市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成长教育、安全教育、心灵关怀、科学知识普及等教育活动,为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关爱。
提高服务能力,为困境儿童筑牢爱的港湾
“十三五”期间,市民政局一是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儿童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治、康、教一体化服务水平。二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指导各地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以及其他合适的实体机构,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职责,我市市本级及10个县(市、区)均于福利院内或流浪乞讨安置中心挂牌设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三是加强基层服务力量,依托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等建立儿童工作者队伍,重点做好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工作。目前,全市105个镇(街)、1441个村(居)配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培训率达到100%。(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