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仁化县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衔接,多点发力、精准发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力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2016年开展新一轮精准扶贫工作以来,仁化县民政局高度重视行业扶贫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到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精准扶贫工作上来,把干部职工的精力集中到帮助群众脱贫上。坚持每周召开局党组会或班子会,均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季度分析会,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和任务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2018年,该县扎实开展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各镇(街)对原低保户和新申请低保户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逐一入户调查和审核;对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在各镇(街)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了11个交叉督查组,对全县各镇(街)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各镇(街)立行立改,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五项机制,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建立政策保障机制。先后制定了《仁化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仁化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政策性保障兜底和医疗救助方面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着力强化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目前,县政府及11个镇(街)全部建立了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标准量化调整机制,按照低保新标准不低于省规定最低低保标准、不低于该县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0%、不低于现行标准的原则,确定该县今年城乡低保月标准;按照各地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原则,确定该县今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月标准。目前,该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638元/人月,农村440元/人月,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021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774元/人月,超过了省定最低标准。四是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县、镇(街)两级全面建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五是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目前,全县11个镇(街)均设立了低保救助一门式受理窗口,覆盖率达到100%;提高了镇(街)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的待遇,年工资从2.5万元/年提高到5万元/年。
三、统筹兜底保障,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1.实行“三个统一”,确保低保政策精准落实。一是工作推进上,统一部署安排。采用县集中与镇(街)分散培训相结合、业务学习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现场办公相结合“三结合”方式,学习传达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督查工作推进情况,提高了民政队伍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二是对象认定上,统一标准方法。对农村低保、贫困人口、低保边缘户,采取“看、访、查、核、宣”的方式进行全覆盖核查,即看生活条件、访生活来源、查人员变动、核家庭收入、宣传低保政策,核查结果通过信息比对系统进行再核对,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三是信息公开上,统一方式内容。以县、(街)为单位,统一公示点、统一公示栏、统一公示文本,县、镇(街)、村均设立了专门固定公示栏,公示救助政策、申报程序、评议小组名单、保障对象信息、举报电话等,在保户基本信息均在各地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满意低保。2018年共发放城乡低保、五保资金2021.26万元。
2.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有效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返贫。一是加大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发放《医疗救助告知书》和《一站式结算须知》;依托民政“救助群”“仁化信息”等微信公众号、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的广度。通过开展“一线双联”活动,督促镇(街)、村干部和挂扶单位,走村入户做好《仁化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一站式结算》等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贫困户对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出台了《仁化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二次救助办法,2018年,为困难群众落实医疗救助资金 1147.18 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14人次,救助资金98万元。三是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均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2018年,全县建档立卡“一站式”结算住院/门诊5742人次,结算金额150.97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3.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筑牢最后一道安全网。2016年以来,该局认真规范临时助制度,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严格落实和规范临时救助制度,县财政配套落实了临时救助资金,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扩大临时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充分发挥对农村低保、扶贫对象的“救急难”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救助,为扶贫对象的突发性、暂时性困难起到兜底作用。2018年以来全县共救助643户,实际支出158.87万元,其中临时救助贫困户86户44.82万元,有效缓解了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临时困难。
4.规范服务管理,不断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服务管理水平。一是组织各镇(街)对辖区内的分散特困人员贫困户的分散供养协议签订情况、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生活照料保障情况、医疗保障落实情况等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2次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整改具体时间。二是县政府专门安排了96万元,购买了床、床上用品、沙发等生活设施一批,安排人员送货上门帮忙安装,并组织志愿者开展环境卫生整洁,不断提升分散供养人员的居住环境。三是加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从2017年起对特困人员的护理等级进行了评定,并按全自理每月100元,半自理每月600元,全护理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费,与照料护理人签订了合同,对照料护理人开展了考核。四是加大了遍访和救助力度。明确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走访1次、村支部书记主任每月至少走访1次、分片挂点的村干部每周至少1次走访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时掌握其生活状况、居住卫生环境和照料护理等落实情况。对患重度精神病的散居特困人员送至相关专业医院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尽量安排到敬老院集中供养。五是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仁化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从健全工作机制、生活设施配置、服务水平提升等方面规范了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服务管理。不断增强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