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作风建设,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根据民政部有关开展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韶关市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民政局、市纪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联合开展农村低保中的腐败、作风等问题专项治理。研究制定了《韶关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印发至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
专项治理坚持以问题导向,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保人不保户”、“补差一刀切”等问题。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梳理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的机制体制,治理“庸懒散”,提升执行力,以严格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为保证,以规范的长效机制为手段,打造农村低保风清气正、运转协调的治理格局,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此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县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为重点,坚决纠正“保人不保户”、“补差一刀切”、“审批时间长”、“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坚决扭转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不良风气。认真整治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吃拿卡要,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规范,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三是建立农村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以主动发现机制不健全、群众申请低保的便捷度不够、低保工作主动服务能力不足、“最后一公里”不够畅通为重点,坚决纠正“错保”、“漏保”等不准、不全、不细问题。重点从五个方面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低保政策与支出型贫困群众需求不相适应,导致部分存在实际困难的群众得不到救助;二是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畅,导致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主要靠农村低保兜底脱贫的机制未理顺;三是主动发现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部分不能自主申请的困难群众漏保;四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导致部门信息共享不畅通,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不能有效发挥合力;五是学习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的通知》不深入,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等。
派驻纪检组将联合市民政局到各县、镇、村开展农村低保等扶贫领域腐败、作风和机制存在问题的督导检查,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问责;对工作重视不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提请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及时通报曝光农村低保等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提升县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