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提出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全面就业到位,使有需求的其他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面帮扶到位,有就业意愿的都能实现就业或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通知明确,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52个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实施结对帮扶、包干到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普通高校专升本专项计划”。国有企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吸纳、“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事业单位可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充分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机制作用,将贫困家庭毕业生纳入支援地就业政策扶持范围。(转载韶关日报 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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