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省教育厅将综合考虑各地需求和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倾斜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育发展,优化部属公费师范生省域配置,制定全省分市分校分专业需求计划。
《通知》明确,在校生转专业方面,非公费师范生在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跨专业转为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录取后进行二次专业选择以及未选择本研衔接政策的在读部属公费师范生转专业事宜,由省教育厅根据有关地市意见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研究办理。
招聘和就业方面,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由定向地组织专项招聘,未选择本研衔接政策的公费师范生由核定的需求计划地组织专项招聘,尚未就业的2024届及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由生源所在地组织专项招聘。
履约任教方面,除符合条件办理跨省就业外,我省生源部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须按要求到中小学任教6年,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其中,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须回定向地市范围内中小学任教(不包括广州市荔湾、越秀、天河、海珠区和深圳市罗湖、福田、南山区),未选择本研衔接政策的公费师范生可在全省范围内中小学任教,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跟踪落实履约管理,按要求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上登记履约从教经历。
此外,《通知》要求,接收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要制定五年一周期的专业发展支持方案,有计划地培养公费师范生成长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各级各类人才优惠政策,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加速补齐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短板。(转载韶关日报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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